每秒10亿亿次!鹤壁“神算子”如何为发展添胜算
每秒10亿亿次!鹤壁“神算子”如何为发展添胜算
每秒10亿亿次!鹤壁“神算子”如何为发展添胜算“北国(běiguó)都江堰”的涅槃重生
河南:推动跨区域(qūyù)、跨部门协作
保护秦渠枋口文化遗址(yízhǐ)
◆ 秦渠枋口的功能辐射范围(fànwéi)覆盖济源、焦作两地,形成“渠头在济源、渠尾在焦作,渠首管理在济源、灌溉受益(shòuyì)在焦作”的状况,再加上属(sh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
◆ 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科技铠甲(kǎijiǎ)”。相关部门不仅增设(zēngsh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文物状态,还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wèi)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 秦渠枋口公益诉讼(sùsòng)案(sùsòngàn)涉及文物保护,关乎周边群众(qúnzhòng)生产生活,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灌溉、河道行洪安全(ānquán)等问题,还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shēnbào)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晨(qīngchén)的沁河笼罩在(zài)薄雾中,水流声中仿佛(fǎngfú)能听到历史的回响。秦渠枋口——这座始建于秦朝(qíncháo)的水利工程,曾以“隔山取水”的智慧灌溉河南济源、焦作两地60余万亩良田(liángtián)。然而,岁月侵蚀、管理缺位,让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陷入险境:碑刻风化、取水口废弃、灌溉与行洪矛盾交织……
今年3月,河南省济源市“益心为公(gōng)”志愿者齐波登山时目睹秦渠枋口(kǒu)现状,痛心不已:“再不保护,历史就真的消失(xiāoshī)了!”他连夜整理材料,向济源市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线索,一场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明的行动就此展开(zhǎnkāi)……
从志愿者呼吁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包案
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zhīliú),发源于山西省沁源县,切穿(qièchuān)太行山流入河南省,经济源、沁阳、博爱、温县,于武陟县流入黄河。
古代沁河两岸的(de)人民在太行山沁河出(chū)山口(shānkǒu)建设了沁河水利工程。该工程的广利渠渠首“枋木为门,以备(yǐbèi)蓄泄”,故得名枋口堰,当地群众称之为秦渠枋口。它开创了“隔山取水(qǔshuǐ)”之先河,也是我国最早利用水流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成为研究古代水利科学的重要实物,与郑国渠、都江堰同期建设,因此(yīncǐ)又被誉为“北国都江堰”。现存广利渠和东汉至清朝陆续建成的永利渠、广济渠、大利渠、小利渠、甘霖渠、广惠渠共7条渠首遗迹(yíjì)和大量的碑碣题刻、古代建筑等。
然而,齐波提供的遗址现状照片让人揪心(jiūxīn):露天碑刻字迹模糊(móhú)、取水口被淤泥掩埋、拦水堰残骸堆积河道……
“这不仅是文物,更是群众的‘活命渠’!”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郑磊(zhènglěi)当即决定成立(chénglì)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初步调查。
秦渠枋口(kǒu)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沁河出山口处,但其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焦作两地,形成“渠头在济源、渠尾在焦作,渠首(qúshǒu)管理在济源、灌溉受益在焦作”的状况,再加上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磊(zhènglěi)发现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yùqī)。
图中最右侧建筑为秦渠枋口古水利设施(shèshī)永利渠取水口。
“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秦渠枋口5个古取水口中,3个已完全废弃;露天存放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文字(wénzì)几不可辨。”郑磊告诉记者,文物保护与民生需求也面临“两难”——为发挥秦渠灌溉(guàngài)功能,满足广利灌区(guànqū)沿线农业灌溉需求,灌区管理机构时常在沁河主河道人工(réngōng)堆砌拦水堰来抬高水位,但一到汛期,这些拦水堰可能阻碍洪水下泄,所以河务部门(bùmén)多次(duōcì)在汛期将拦水堰拆除,形成拆建循环困局。
案件层层上报至(zhì)河南省(hénánshěng)检察院。“文物保护不能等,必须打破地域壁垒!”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决定包案办理该案。
3月20日清晨,段文龙(wénlóng)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一起来到沁河(qìnhé)岸边,实地查看取水口。“灌溉功能退化、行洪矛盾突出、文物修复滞后……这些问题必须联动解决!”段文龙认为(rènwéi)。
当天下午,段文龙在济源市(jìyuánshì)检察院面对面听取齐波(qíbō)的意见,随后召开案件分析(fēnxī)研判会,要求济源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加强与有关(yǒuguān)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此次会议形成一个重要(yào)工作思路:不但(bùdàn)要督促秦渠枋口(kǒu)灌溉设施专项保护,而且要妥善处理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并协调推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跨区域(qūyù)协作与科学治理
在河南省检察院的(de)指导下,济源市检察院办案组兵分三路:一是(yīshì)对风化碑刻进行拍照,留存图片等(děng)证据;二是(èrshì)梳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河务局等7个部门的法定职责,明确“权责清单”;三是委托(wěituō)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算拦水堰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规。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我们依托《沿黄河—济水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与五(wǔ)龙口镇政府等单位成立(chénglì)常态化人防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lǚyóujú)局长牛东红告诉记者(jìzhě)。
记者日前在沁河岸边采访(cǎifǎng)时看到,技术人员正在沿河安装实时监测文物状态及周边环境的全天候监控设备。牛东红介绍说:“在开展文物保护(bǎohù)专项(zhuānxiàng)检查时,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科技铠甲’。我们不仅增设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文物状态,还组建(zǔjiàn)4人的巡查队巡检遗址,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牛东红还告诉记者,他们(tāmen)已经向河南省文物局申报秦渠枋口灌溉设施(shèshī)专项保护方案(fāngàn)。
4月7日,济源市检察院向齐波反馈(fǎnkuì)整改进展(jìnzhǎn):监控设备已覆盖遗址核心区,碑刻数字化档案初步建成……“古渠焕新,指日可待!”齐波满怀(mǎnhuái)期待。
秦渠枋口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rúhé)解决?
“灌区管理机构采取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的方式抬高水位,但(dàn)近几年每年都被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交办给济源,要求(yāoqiú)限期清除整改。”郑磊(zhènglěi)说。
针对上述问题,济源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科学论证,第三方机构通过GPS测量,结合沁河冲刷深度、左右护岸、防洪标准等相关资料,出具“拦水堰不影响行洪”的(de)报告,这一结论(jiélùn)为破解“拆建(chāijiàn)循环困局”提供了(le)关键依据。
记者了解到(dào),有关部门后期会建设一个防汛(fángxùn)与蓄水双用的水闸,目前建设方案正在报批中。
推动申报世界(shìjiè)灌溉工程遗产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旱情,有(yǒu)的还在持续,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mìqièpèihé),加强用水调度,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xūqiú)。”
郑磊告诉记者,秦渠枋口灌溉范围涉及(shèjí)济源、焦作两地(liǎngdì),渠首引水工程均位于济源市沁河出山口处。济源市水利局、焦作市引沁广利灌区管理局都(dōu)曾启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均未成功(chénggōng)。
鉴于(jiànyú)灌溉范围及管理权限涉及两市,在河南省检察院的(de)推动下,申遗事项(shìxiàng)已经由河南省政府牵头研究部署,目前已经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hé)旅游厅、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申报工作专班,编制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
段文龙表示,秦渠枋(qínqúfāng)口公益诉讼案(sùsòngàn)涉及文物保护,关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yītǐ)履职、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灌溉、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还协调推动(tuīdòng)了世界(shìjiè)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数控技术员孙志光谈起秦渠枋口(kǒu)的(de)保护(bǎohù)工作时很有感触:“检察机关用法治和科技‘双轮驱动’,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这是传统文明与现代治理的融合!”
他还特别关注到检察机关在跨部门协作中的作用:“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九龙治水’的困局,但这次‘府检联动’破除了地域和职能(zhínéng)壁垒,用‘权责清单’明确(míngquè)各方任务,用检察建议(jiànyì)督促落实(luòshí)整改责任,这种法治化、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值得推广。”
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孙志光充满期待:“秦渠枋口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dàjú),既修复古渠保障民生(mínshēng),又推动遗产‘走出去’,如果申遗成功,将极大提升河南(hénán)文化软实力。建议下一步引入更多(duō)智能监测设备,充分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更好守护文化遗产,让千年古渠真正(zhēnzhèng)‘活’在当下、惠泽未来!”
(检察日报 记者:谷芳卿 视频(shìpín):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 谷芳卿)

“北国(běiguó)都江堰”的涅槃重生
河南:推动跨区域(qūyù)、跨部门协作
保护秦渠枋口文化遗址(yízhǐ)
◆ 秦渠枋口的功能辐射范围(fànwéi)覆盖济源、焦作两地,形成“渠头在济源、渠尾在焦作,渠首管理在济源、灌溉受益(shòuyì)在焦作”的状况,再加上属(sh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
◆ 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科技铠甲(kǎijiǎ)”。相关部门不仅增设(zēngsh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文物状态,还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wèi)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 秦渠枋口公益诉讼(sùsòng)案(sùsòngàn)涉及文物保护,关乎周边群众(qúnzhòng)生产生活,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灌溉、河道行洪安全(ānquán)等问题,还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shēnbào)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晨(qīngchén)的沁河笼罩在(zài)薄雾中,水流声中仿佛(fǎngfú)能听到历史的回响。秦渠枋口——这座始建于秦朝(qíncháo)的水利工程,曾以“隔山取水”的智慧灌溉河南济源、焦作两地60余万亩良田(liángtián)。然而,岁月侵蚀、管理缺位,让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陷入险境:碑刻风化、取水口废弃、灌溉与行洪矛盾交织……
今年3月,河南省济源市“益心为公(gōng)”志愿者齐波登山时目睹秦渠枋口(kǒu)现状,痛心不已:“再不保护,历史就真的消失(xiāoshī)了!”他连夜整理材料,向济源市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线索,一场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明的行动就此展开(zhǎnkāi)……
从志愿者呼吁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包案
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zhīliú),发源于山西省沁源县,切穿(qièchuān)太行山流入河南省,经济源、沁阳、博爱、温县,于武陟县流入黄河。
古代沁河两岸的(de)人民在太行山沁河出(chū)山口(shānkǒu)建设了沁河水利工程。该工程的广利渠渠首“枋木为门,以备(yǐbèi)蓄泄”,故得名枋口堰,当地群众称之为秦渠枋口。它开创了“隔山取水(qǔshuǐ)”之先河,也是我国最早利用水流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成为研究古代水利科学的重要实物,与郑国渠、都江堰同期建设,因此(yīncǐ)又被誉为“北国都江堰”。现存广利渠和东汉至清朝陆续建成的永利渠、广济渠、大利渠、小利渠、甘霖渠、广惠渠共7条渠首遗迹(yíjì)和大量的碑碣题刻、古代建筑等。
然而,齐波提供的遗址现状照片让人揪心(jiūxīn):露天碑刻字迹模糊(móhú)、取水口被淤泥掩埋、拦水堰残骸堆积河道……
“这不仅是文物,更是群众的‘活命渠’!”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郑磊(zhènglěi)当即决定成立(chénglì)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初步调查。
秦渠枋口(kǒu)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沁河出山口处,但其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焦作两地,形成“渠头在济源、渠尾在焦作,渠首(qúshǒu)管理在济源、灌溉受益在焦作”的状况,再加上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磊(zhènglěi)发现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yùqī)。

图中最右侧建筑为秦渠枋口古水利设施(shèshī)永利渠取水口。
“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秦渠枋口5个古取水口中,3个已完全废弃;露天存放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文字(wénzì)几不可辨。”郑磊告诉记者,文物保护与民生需求也面临“两难”——为发挥秦渠灌溉(guàngài)功能,满足广利灌区(guànqū)沿线农业灌溉需求,灌区管理机构时常在沁河主河道人工(réngōng)堆砌拦水堰来抬高水位,但一到汛期,这些拦水堰可能阻碍洪水下泄,所以河务部门(bùmén)多次(duōcì)在汛期将拦水堰拆除,形成拆建循环困局。
案件层层上报至(zhì)河南省(hénánshěng)检察院。“文物保护不能等,必须打破地域壁垒!”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决定包案办理该案。
3月20日清晨,段文龙(wénlóng)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一起来到沁河(qìnhé)岸边,实地查看取水口。“灌溉功能退化、行洪矛盾突出、文物修复滞后……这些问题必须联动解决!”段文龙认为(rènwéi)。
当天下午,段文龙在济源市(jìyuánshì)检察院面对面听取齐波(qíbō)的意见,随后召开案件分析(fēnxī)研判会,要求济源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加强与有关(yǒuguān)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此次会议形成一个重要(yào)工作思路:不但(bùdàn)要督促秦渠枋口(kǒu)灌溉设施专项保护,而且要妥善处理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并协调推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跨区域(qūyù)协作与科学治理
在河南省检察院的(de)指导下,济源市检察院办案组兵分三路:一是(yīshì)对风化碑刻进行拍照,留存图片等(děng)证据;二是(èrshì)梳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河务局等7个部门的法定职责,明确“权责清单”;三是委托(wěituō)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算拦水堰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规。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我们依托《沿黄河—济水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与五(wǔ)龙口镇政府等单位成立(chénglì)常态化人防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lǚyóujú)局长牛东红告诉记者(jìzhě)。
记者日前在沁河岸边采访(cǎifǎng)时看到,技术人员正在沿河安装实时监测文物状态及周边环境的全天候监控设备。牛东红介绍说:“在开展文物保护(bǎohù)专项(zhuānxiàng)检查时,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科技铠甲’。我们不仅增设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文物状态,还组建(zǔjiàn)4人的巡查队巡检遗址,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牛东红还告诉记者,他们(tāmen)已经向河南省文物局申报秦渠枋口灌溉设施(shèshī)专项保护方案(fāngàn)。
4月7日,济源市检察院向齐波反馈(fǎnkuì)整改进展(jìnzhǎn):监控设备已覆盖遗址核心区,碑刻数字化档案初步建成……“古渠焕新,指日可待!”齐波满怀(mǎnhuái)期待。
秦渠枋口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rúhé)解决?
“灌区管理机构采取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的方式抬高水位,但(dàn)近几年每年都被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交办给济源,要求(yāoqiú)限期清除整改。”郑磊(zhènglěi)说。
针对上述问题,济源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科学论证,第三方机构通过GPS测量,结合沁河冲刷深度、左右护岸、防洪标准等相关资料,出具“拦水堰不影响行洪”的(de)报告,这一结论(jiélùn)为破解“拆建(chāijiàn)循环困局”提供了(le)关键依据。
记者了解到(dào),有关部门后期会建设一个防汛(fángxùn)与蓄水双用的水闸,目前建设方案正在报批中。
推动申报世界(shìjiè)灌溉工程遗产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旱情,有(yǒu)的还在持续,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mìqièpèihé),加强用水调度,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xūqiú)。”
郑磊告诉记者,秦渠枋口灌溉范围涉及(shèjí)济源、焦作两地(liǎngdì),渠首引水工程均位于济源市沁河出山口处。济源市水利局、焦作市引沁广利灌区管理局都(dōu)曾启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均未成功(chénggōng)。
鉴于(jiànyú)灌溉范围及管理权限涉及两市,在河南省检察院的(de)推动下,申遗事项(shìxiàng)已经由河南省政府牵头研究部署,目前已经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hé)旅游厅、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申报工作专班,编制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
段文龙表示,秦渠枋(qínqúfāng)口公益诉讼案(sùsòngàn)涉及文物保护,关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yītǐ)履职、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灌溉、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还协调推动(tuīdòng)了世界(shìjiè)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数控技术员孙志光谈起秦渠枋口(kǒu)的(de)保护(bǎohù)工作时很有感触:“检察机关用法治和科技‘双轮驱动’,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这是传统文明与现代治理的融合!”
他还特别关注到检察机关在跨部门协作中的作用:“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九龙治水’的困局,但这次‘府检联动’破除了地域和职能(zhínéng)壁垒,用‘权责清单’明确(míngquè)各方任务,用检察建议(jiànyì)督促落实(luòshí)整改责任,这种法治化、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值得推广。”
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孙志光充满期待:“秦渠枋口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dàjú),既修复古渠保障民生(mínshēng),又推动遗产‘走出去’,如果申遗成功,将极大提升河南(hénán)文化软实力。建议下一步引入更多(duō)智能监测设备,充分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更好守护文化遗产,让千年古渠真正(zhēnzhèng)‘活’在当下、惠泽未来!”
(检察日报 记者:谷芳卿 视频(shìpín):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 谷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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